建請行政院舉辦「審查低收入戶認定資格」放寬標準後之業務宣導建請行政院舉辦「審查低收入戶認定資格」 放寬標準後之業務宣導 3月25日國會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陳福海、張嘉郡、張碩文、蕭景田等17太平洋房屋人,鑑於因社會救助法修法通過後,使得低收入戶審查標準有所變動,造成多數民眾無法符合審查資格,進而引發大量民怨;然經查,此次社會救助法修正後,實質上係將低收入戶認定資格予以放寬,且為考花蓮民宿量民眾實際生活情況,特於該法授權縣市主管機關得以「訪視評估」方式,自行彈性認定是否符合審查標準;但此次之美意,卻因行政院對於該法修正後未對於該業務之基層承辦人員進行「業務教育」,又因酒店打工行政院無實際督導該業務辦理進度,導致多數基層承辦人員無所適從,亦使得基層承辦人員停留於「舊法」觀念中,造成於審查中過於「嚴苛」,造成弱勢團體權益嚴重受損。爰此,建請行政院應儘速於各縣宜蘭民宿市政府舉辦修法後業務宣導,並加強業務督導,以保障弱勢族群應有之權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 據報載,因社會救助法修法後不少低收入戶被取消資格,苗栗、花蓮、宜蘭等縣退件率達二西裝至三成,承辦員成了出氣筒,被罵「刁難」、「冷血」、「絕子絕孫」,甚至遭生命威脅,且修法後,原有資格被剔除的民眾,更是檢舉、陳情、投訴不斷,甚至找來有力人士關說,造成承辦人員壓力。 二找房子、 然實質上,社會救助法修正後,係將低收入戶認定資格予以放寬,包括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排除部分家庭不動產的計算範圍等,且為考量民眾實際生活情況,特於該法授權縣市主管機關得「訪視評估」辦公室出租,自行彈性認定是否符合審查標準,故報載低收入戶審查資格從嚴乙說應為誤傳。 三、 但因行政院對於該法修正後,未確實對於該業務之基層承辦人員進行「業務教育」,且行政院於修法通過後並無實際督酒店兼職導該業務辦理進度,導致多數基層承辦人員無所適從,亦使得基層承辦人員停留於「舊法」觀念中,造成承辦人員於審查中過於「嚴苛」,造成弱勢團體權益嚴重受損。 四、 爰此,行政院應立即於各縣市政節能燈具府舉辦修法後業務宣導並加強業務督導,維護民眾應有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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