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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網訊(新疆法制報記者房佳偉 通訊員鹿宏偉 王瑋報道)近日,記者從兵團第二師人民檢察院獲悉,因受被害妄想等精神癥狀影響,而親手殺死好友的李煜被判處無期徒刑。
  ????????2013年9月初,李煜和一眾老鄉從河南來到兵團第二師31團拾棉花。同年10月21日,李煜感覺頭疼,雇主急忙將其帶至醫院,初診為感冒。連續兩天的打針、吃藥後,李煜的病情不但沒好轉,反而產生有人要謀害自己的念頭,他將此想法告訴了雇主,遭到其反駁。
  ????????10月24日10時許,李煜因病未去拾棉花,讓好友兼老鄉李恆陪自己。兩人閑談中,李煜將“有人要謀害我”的想法告訴了李恆,被其否決。雙方因此起爭執,李恆見李煜的情緒不對,趕緊跑出去,李煜則緊追其後,並順手拿起一把坎土曼,追打李恆。當追到門前空地時,李煜手中的坎土曼擊中了李恆的後腦,此時的李煜不受控制,猛擊李恆頭部,當場致其顱腦嚴重受損死亡。隨後,李煜打電話報警。
  ????????經鑒定,李煜患有待分類的精神病性障礙,案發時為發作期。刑事責任能力為限定(部分)刑事責任能力。“他的作案行為缺乏明顯的現實動機,存在精神病理性內容,與其被害妄想等精神癥狀有一定的聯繫。”該案主辦檢察官說。
  ????????第二師中院審理認為,李煜的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據我國刑法,遂作出如上判決。  (原標題:兵團二師一男子受被害妄想症影響殺人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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